山东济南,一女子呼朋唤友,开车10公里去偷苹果,被抓以后主动报警,说自己去买苹果,苹果园主人不让她走了。还给主人说:俺寻思被逮住了买你的,逮不住就算偷!
警察接警以后,赶到现场,讯问以后,才知道真相。
原来,女子李某当初开车路过果园的时候,发现苹果长的特别好,就专门开上车,喊了几个亲朋好友,跑了十几公里来偷。
当着民警的面,她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,甚至还提出:我给他200元不就行了吗?
民警当然不会惯着她了,告诉她这种行为属于盗窃。她却说出了那句话:俺就这样的寻思的,逮住了俺买你的,逮不住就算偷。
苹果园的主人说,李某这已经是第三次来偷他们家苹果了。第一次挑摘了一大袋子,专挑大的,没隔几天又来了。
被抓住这天,她带了十几个袋子,还带了两个同伙。
最终,李某受到了处罚,果农也拿到了相应的赔偿。
【@家子说法 】
1、真是什么人都有,什么样的三观都有,把盗窃都能说的这样清新脱俗:被逮住了买你的,逮不住就算偷,感情怎么着这女的都不吃亏啊!
可是果园主人就倒了大霉了,让这女的盯着使劲薅羊毛,偷一次不算,还要呼朋唤友,拿十几个袋子来偷。这哪儿是偷苹果,这是来收苹果了啊!
2、目前,根据报道,李某受到了处罚。能够这么快进行处罚,只能是治安处罚了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盗窃他人财物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李某的行为,应该算是情节较重的了吧?拘留十几天,并处罚款是没有问题的。
但这个处罚,只是针对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时的。而众所周知,盗窃是可以构成犯罪的。而一旦构成犯罪,即便是最普通的盗窃罪,也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这可是比治安违法处罚要重的多了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,盗窃财物,除了数额较大可以构成犯罪以外,还有4种情形,不考虑盗窃数额,就可以构成犯罪。
这4种情形包括: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。
其中,多次盗窃,是指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。
此前,广西桂林,男子毛某三次盗窃他人韭菜200多斤,拿到市场售卖,共获利8元,就被判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据果园主人说,李某被抓时已经是第三次去偷苹果了。而且每次都偷一大袋子,这比毛某的行为要恶劣的多了吧?应该可以构成盗窃罪了。
但可惜的是,可能前两次果园主人没有留下证据,所以还无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,只能治安处罚了。
最后,还是要提醒大家,农民种地不易,不要为了蝇头小利,去破坏、盗窃农民的劳动成果。
来源:家子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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